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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11:19

从商业文化高度看我国电商如何规范理性发展

3月3日全国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的一份提案:"电商发展尽快纳入法治轨道" ,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针对这一政协提案,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反对的声音认为是"以公谋私",赞成的声音认为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声音呢?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一、"文化之争"是商业竞争的最高表现方式,也是最根本的表现形式。

  表面上看,两种不同的意见,反映的是这个提案带来的零售业实体门店与在线店商之间的"虚实"之争。而从本质层面上看,这两种声音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商业价值观,这是商业文化的核心。所以,"文化之争"才是这场论战的核心和本质。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业态,其经营行为还没有完全纳入现有法律。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有一半的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的现象。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带来行业不公平竞争问题比较严重使得假冒产品充斥,侵权现象严重。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好比原野的野草一样生长着,看似青山绿色一片,其实混乱之中不乏大量的杂草丛生,如果放任自流下去,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将会陷入市场无序的混乱状态,破坏着我国商业环境,伤害着国家利益。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是利益的驱动,单纯为了追求利润,是商业价值观上存在偏差,这又是缺乏商业文化的结果。商业发展不能离开商业文化,没有"商业文化"的商业发展,必然会私利横流、野蛮低俗、产业无序。这是极其危险的。

  什么是商业文化?它是伴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发展的,有着丰富得很内涵。其中在商业竞争中要讲信誉,讲平等,不卖假货,不搞欺骗,是最基本的。从事商业活动要讲商业精神。商业精神是商业的灵魂,是企业的价值观念。商业精神把企业发展的目标与全体员工的需求结合在一起,成为员工们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共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商业文化是依法治商,以德服务,以文育人的统一体。

  要使电商健康发展,必须遵循商业文化的规律性,从战略高度加强商业文化建设,这才有可能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的、规范的、理性的、健康的市场秩序,电商发展才有可能。现在我国电商存在的一些问题,恰恰说明缺乏商业文化,甚至偏离了现代商业的本质与灵魂,成为缺乏商业文化支撑的"现代产业",这样发展下去最终的结果是危险的、可怕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值得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社会主义商业文化建设是我国电商规范、理性、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方兴未艾。为了培养健康的、理性的、规范的、强大的电子商务产业,需要在"法律完善、执法到位、守法诚信、公平竞争、产业创新、利益均衡"的环境下,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生态系统式发展。

  首先,发展电商的本质是提高商人的素质。

  文化具有育人功能。商业文化同样具有培育人才、造就人才的功能。我国电商发展迅速,而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亟待解决。因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法律监督管理,而且从根本上看,需要全面提升商人素质,要有一大批具有社会主义商业文化的现代商人,才能从根本上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在社会利益、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利益均衡点,而不是现在那样为了追逐私利而损害行业的根本利益。

  其次,我国电商的发展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社会主义商业文化的企业家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比较短,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诞生了一批电商,但是远远没有诞生与之相适应的企业家。不少电商老板基本上属于"草莽英雄",难以打造出我国便向未来的电子商务产业来。比如,平台商挤压小网店,业绩背后往往是牺牲电子商务产业的生命力为代价。"霸王条款"成为压榨网店的一大工具,实力弱小的网店根本没有资格对等谈判。"要么接受,要么离开"。这是一种"无形暴力"。职业差评师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向卖家索要钱财。恶意欺诈网上平台涉嫌敲诈勒索。网络腐败,垄断的市场占有率和巨大的销量,不少卖家趋之若鹜,权力寻租猖獗。盈利模式亟待改变。"商城的钥匙、全民刷信誉、营销工具"成为网购平台赚钱的工具。以交易好评次数为刻度,将卖家信用分成多个级别。垂直信用体系绑定垂直搜索规则,信用炒作和信用粉饰泛滥成灾。等级化和道具销售、竞价排名、流量销售策略,融合超级卖霸、满就送、限时打折等传统商铺的销售工具,低层面竞争。单纯的价格战成为破坏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一大陷阱。大量由C2C业态培育出来的网购者是价格敏感群体,议价能力和欲望很强,网购成了低价消费的温床,高档品牌销售不好。鱼龙混杂的C2C,品牌企业心存顾虑。网购平台成为"建设者、管理者、监督者和大股东"多重功能于一身,谁来监管网购平台?没有法律约束,税收流失,工商执法空白,假货盛行,霸王条款,网店处于产业链尾端,消费者处于被动者角色,政府处于放任状态,电商生态系统"外来物种入侵"。国家未针对电子商务制定法律法规,游离法律之外,法律真空,监管缺失,诚信缺失,表面化业绩掩盖着产业危机。

  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要依靠法律的外约束与文化的内约束产生协同效应,构成有形与无形的保障机制。

  实体店不能偷漏税,网络商家大量偷漏税。网上交易以"不开发票、不记账"的方式偷漏税。打着C2C旗号从事商业交易。偷漏税带来行业的不公平竞争。网络销售不能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藏身之地。商品鱼龙混杂,真伪难辨,大量的水货、假货破坏产业发展。灰色产业群寄生,白热化的竞争和高昂的营销成本,卖家跳进自杀式价格竞争的火坑,自然而然滑入假货深渊。劣币驱逐良币,电商生态系统被破坏。工商应该介入,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

  为了培养健康的、理性的、规范的、强大的电子商务产业,需要在"法律完善、执法到位、守法诚信、公平竞争、产业创新、利益均衡"的环境下,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生态系统式发展。

  电子商务核心是商务,不是纯粹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培养零售的核心能力---物流、仓储、品类管理和品牌培养,前台与后台协同,具有向合作伙伴输出供应链管理和零售企业运营的能力,融合"B2C+C2C+品牌产品+云计算服务"等多种功能,打造公平、开放、透明、协同、互利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

  电子商务重在提升产业链价值,从产业升级、产业牵引、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利益均衡的高度,制定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将单纯规模化发展转型为行业生命力,带动"研发、制造、物流、零售、消费、就业"等产业链各个环节升级,建设零售行业生态系统。

  电子商务需要在法治环境下理性成长,遵循生态系统的规律性,健康的、持久的、良性的发展。开放平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法律监管是前提条件,产业链利益均衡是关键,商业信誉是根本,零售行业和谐发展。这里,商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任务,不像法律约束那么快速见效。因为商业文化建设不能依靠一个命令就可以快速解决的。文化的本质是一种观念、一种价值观,社会主义商业文化建设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形成强烈的、浓厚的社会氛围,从思想高度认识到商业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从商人自身寻找弥补"文化缺失的基因",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追求高尚的商业道德,维护全社会的整体利益,成为一个个"儒商",在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获得正当的利益。这是我国电商发展的一道"门槛",也是最难逾越的一道时代难题,我们高度认识,快速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相信一定会迎来我国电商健康发展的春天!

  2013年3月8日于北京

  编辑:牛艳华| 商业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