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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1:35

甘肃将国有土地登记到云彩里, 即将破碎的的家园梦

      人们常常说家是每个人心中最温馨的港湾,也是人们拼搏奋斗的动力源泉。宏伟“中国梦”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对祖国这个大家园变得更美好的憧憬。家的温馨离不开家园环境的美丽。只有在安全、整洁、美丽的环境中,家人才能健康愉快地生活。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发展,当代中国人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现代文明成果,丰富的物质保障、便捷的交通通信等,都使人们对未来充满更多希望。然而,随之而来的雾霾沙尘天气、日趋严重的水污染等,使人们对生活环境日趋忧虑。横下一条心改善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必然内容。然而一次离奇的土地变更却改变了一群从战争年代走来,为国家的军马物质保障默默无闻做出贡献的老人的家园梦.

离奇的变更始末
      甘肃省临夏市国土局的一次国有土地变更登记,将甘南州河曲马场拉进了噩梦。
      2004年,一宗位于临夏市的、本属于河曲马场的土地,被临夏市国土局变更登记给了一个并不存在的“法人”。河曲马场发现时,已是数年之后。
      现在,临夏市国土局拒绝向外界透露土地变更登记的情况,其行为更未受到任何追究。
 
马场土地被登记给“不是人”
      土地被临夏市国土局登记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被马场职工称为“登记到了云彩里”。
      甘南藏族自治州河曲马场原属部队建制。战争年代及解放初期,这个马场曾经给解放军提供了大量优质战马,1979年交予地方,划归甘南州人民政府管理。
      甘南马场在300公里外的临夏市有块土地,位于临夏市木场街55号,有7.5亩,这里早年是马场的办事处,移交地方后成为马场安置老职工的家属院。
      1997年,马场因经营困难,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让这块远离马场的土地,获得甘南州政府批准。后来,经临夏市一政府官员做中间人协助,马场这宗土地找到了临夏商人马国正做买主。
      2001年,马场和马国正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约定马场将这宗位于临夏市临夏市木场街55号的土地以55万元转让给马国正,价款分三次付清,当年1月20日支付15万元,一个月后再支付20万元,全部手续办完后付清余款20万元。原住居民由马场负责安置。
      马场称,协议公证之后,马场拿到了由中间人转交的马国正首付15万元。因土地系国有,转让尚需办理相关批准手续,而位于甘南的马场距离林夏数百公里,交通不便,便将该交易土地的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交给在临夏居住的马国正,委托其办理免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核准手续。
      一个月后,马国正将第二笔应付款20万元作为“马场安置居民保证金”以自己姓名存入银行,并设定了密码,存折交给了中间人。这笔钱,因设有密码,最终未能交给马场。
《土地转让协议》中,并未涉及“腾空土地安置居民保证金”的内容。马场以为,马国正未付余款,这宗土地交易已经废止。
      直到2006年,因马国正起诉马场,并称马场违约时,甘南马场才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在2004年被临夏市国土局变更登记给了马国正开设的“国昊精品商厦”。
甘南马场赶紧派人查看,发现“国昊精品商厦”并未在当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而临夏市国土局则不愿意说明变更登记登记的具体情况。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登记主体须为自然人或法人,“国昊精品商厦”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更不是自然人。
 
诉讼耗时长久
      2006年起,甘南马场和马国正陷入了耗时长久的诉讼。
      马场向临夏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宗土地变更登记,被告之因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发生在2004年,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马场的复议申请被驳回。
      随后,马国正起诉甘南马场,要求马场按照协议履约,安置土地上的居民,交出土地使用权。获得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支持,法院认为,“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土地交易的首付款15万元由中间人转交获得马场认可,其后的尾款也应视为中间人为马场代收。而将马场土地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交给马国正,“马场应预见其后果”。
经历多轮诉讼、反诉,马场土地使用权被判给由马国正主张权利的“昊精品商厦”。

应依法进行土地登记
      这宗地被变更登记给了一个非法的主体,临夏市国土局又是怎么办理的?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登记,主体应为自然人或法人。“昊精品商厦”既未与马场签约受让土地,亦未进行合法的登记注册,何以被登记为土地使用权人?
      2013年4月,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局监察科一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若临夏市国土局将土地使用权登记为“非人”,则系行政违法行为,应将其登记撤销,并以恢复至原权利人名下。
      而临夏市国土局局长则认为,这起登记涉及诉讼,需待判决后再做具体说明。临夏市国土局同时拒绝透露登记时的具体情况。
      按照法律及甘肃省当地的土地登记规定,登记主体在登记时应提供相关证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法人应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手续,因临夏市国土局不愿提供登记时的备案情况,人们无法猜测“昊精品商厦”的资质。有律师则认为,马国正涉嫌伪造《营业执照》及公章,“不是临夏市国土局违法办证,就是马国正伪造政府公文、私刻公章犯罪”。
      记者了解获悉此处土地被离奇的神通广大的那位神秘人,即将作为大型的商业开发,其真不可告人的秘密,笔者相信在各及政府与各媒体的继续关注中,终究有一天会真像大白,还马场职工一个美丽的住房梦,一个美丽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