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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 12:38

谁吞没了梁山农民的黄河工程占地补偿款

山东梁山县三个乡镇二十二个行政村农民的黄河工程占地补偿款部分失踪

(记者胡震杰 董天鹤)国家为治理黄河造福于民拨专款征用沿黄群众土地修筑防浪林,防浪堤,分1998年、2008年、2010年三次征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赵固堆乡、黑龙庙镇三十二个行政村1650亩土地。1998年、2008年前两次征地1650亩分别补偿到位4500元/亩、5000元/亩,又分别追加700元/亩,最终定价12000元/亩,差额部分至今农民未追要到手。2010年第三次征的60亩应按国家标准定价35000元/亩,农民只领到16000元/亩,应再补19000元/亩,至今未补齐。

1998年底—2008年分两次征用1650亩。分别是小路口镇王石楼村41.11亩、北董村72.61亩、马那里24亩,王洼村108.43亩、菜园村30.56亩、后吕村32亩、雷口村24.49亩、路那里村110亩等;黑虎庙镇义和村40亩、程那里村40亩、于楼村163亩等;赵固堆乡刘力村44.63亩、雷黄村40亩、井雷村190亩等。

  1998年底至1999年4月份征用的第一批土地是用来修筑防浪林的,当时每亩土地只给了农民4500元的补偿,引起农民极度不满。2001年又第二次征用农民的土地筑黄河防浪堤,按每亩5000元的补偿发到农民手中,农民反应强烈,到处上访。当时农民没有找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象无头苍蝇一样到处申诉,主张权利,要求提高土地补偿标准。至到2009年5月梁山县国土资源局、河务局在多方压力之下才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十九条拟定了以往所征用的土地统一按12000元/亩补偿。2009年5月24日逐村下达了国土资听告字(2009)第79号听证告知书,5月29日给群众补了土地征用手续,并承诺将不足12000元/亩的差额部分马上补齐。

口头承诺兑现又成了大问题,经过催要每亩又取到700元的补偿差额,所剩大部分遥遥无期了。三乡镇村的干部、农民代表有了各显神通的机会,有上层关系和过于执着的又获得了数不等的补偿款,懦弱平庸之人再也未领回一分钱的补偿差额。三十二个村共1650亩土地都没有足额领到土地补偿款,至今还欠245.9万元。这些钱在贫困的黄河滩区农民来说可是个天文数字。

 一纸的空文,口头的承诺让梁山县三个乡镇三十二个村的群众奔波了四年,他们曾无数次找到所在乡、镇政府,梁山县国土资源局、河务局,甚至找到县政府和山东省济宁市有关职能部门,你推我、我推他,象踢球一样把主张权利的农民推来踢去。其结果是枉费口舌、赔路费、赚生气。农民伤不起呀!

2010年3月份,梁山县河务局第三次征占农民土地用来黄河淤堤,在小路口段共征用刘力村、雷黄村、王大井村、谷陈村、陈集村、陈庄村、张庄村等60亩土地。黄河工程征用土地适用2009年3月30日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济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定。梁山县小路口镇、赵固堆乡、黑虎庙镇属第四层级土地区片标准,确定地价为35000元/亩,而被征走土地的农民只领到了16000元/亩,按规定还差19000元/亩,共计1140000元。为此,七个村的干部群众与梁山县河务局多次交涉,至今无结果。

2009年梁山河务局黄河淤堤小路口段工程占压小路口镇北董村李某和董某水泥管机井各一口。{注:李某机井口径0.4米、深68米、董某机井口经0.4米、深72米}被梁山县河务局强行占压,至今未得到补偿款。根据《山东省济宁市2008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之规定下管机井50—100米深的按每米250—320元补偿。经过近四年无数次他与梁山河务局交涉,河务局只给每口井5000元的补偿,不依规办事,5000元对一口井而言人工费也不够,所以,至今也未达成共识,李、董二人损失惨重。

据记者了解黄河防汛水利工程征地是国家财政下拨专款由地方政府、河务局、土地部门必须丈量统计上报,补偿款逐级发放到被征农民的手中,补偿标准按所在省、市征地区片统一制定的数额。梁山县河务局拒不执行山东省、济宁市的相关规定向农民补偿。当地农民反映河务局实征土地与上报征地不一,国家下拨补偿款与发放到农民手中的实际款数差距悬殊,有虚报征地亩数之嫌,下拨专款发到农民手中只是一部分,有层层“剥皮”地方挪用的可能。接受采访多名群众通过记者呼吁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梁山县三十二个村土地、机井补偿款去向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事态进展记者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