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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0:17

侯马:讨说法讨来刀光血影 维权之中一波三折

民间纠纷折射执法乱象

一份假申请办好房屋产权,一份假协议希望原告谅解。脸有刀疤的侯马人刘敏说,他接连被亲戚李媛、原俊奎夫妇欺骗,第一场骗局,让他投资十几万元和岳父二人建造起来的房屋悄然易主;第二场骗局,让在讨房中被二人刀砍身负重伤的他,失去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的机会。现在,刘敏坚决走上了维权路。

假申请骗到房屋产权

1994年,李新爱(刘敏妻子刘俊玲的奶奶)在侯马市南西庄申请到一处宅基地。刘敏与岳父刘新盛就此耗费十几万元及50多天时间,建成一座上下各为4间的2层小楼。因为刘新盛的姨妹李媛和丈夫原俊奎在侯马市无住处,这座新房成为他们的临时落脚点。

“李媛的土地变更申请手续是假的。”刘敏说,他查到的资料显示,2003年11月5日,李媛以继承李新爱房屋的名义向侯马市国土局提出房产变更申请。申请中,李媛将本是姨母的李新爱称作母亲,“还说给李新爱养老送终”。

讨说法被砍凶手辩辞多

2012年7月6日22时左右,刘敏给李媛打电话说要去商讨房屋之事,对方让他到家里谈。刘敏依约前往,但没想到等待他的是刀光和血影。

回忆那天的情景,刘敏说,他一敲院门,原俊奎就打开大门,李媛则站在原的身后。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原俊奎死死抱住了他,李媛则拿着一把单刃尖刀往他脖子上砍,李媛没砍准,他本能的躲闪了一下,才砍到他的脸上,挣扎与呼喊中,紧接着原拽着他不放,又让李媛在他的肚子上、胳膊上、后颈处共砍中8刀,且牙齿脱落不知掉在何处。事后,他在医院抢救5天后才转到了普通病房。现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长达15公分的非常明显的刀疤。

谈起刘敏的遭遇,刘敏说,“这应该是一起有预谋的伤害。”在刘敏前往李媛处时,正在接受针灸的刘敏的妻子刘俊玲接到李媛打来的电话,“玲,你来了我砍死你;刘敏来了,我砍死刘敏;你家谁来了,我砍死谁!”刘俊玲说当时的电话是按免提接听的,“好多人都听到了。”

对刘敏被砍伤一事,原俊奎、李媛夫妇则有自相、前后、相互矛盾的供述。2012年7月7日,李媛给办案单位写的一份《检查》称,“昨晚(事发前)电话一直响,我不敢接,因为刘敏天天打电话说让我从家滚出去,我就怕他来闹事,给表哥打电话,一会有人敲门,以为是表哥,开门刘敏就往家冲。”在2012年11月22日办案单位对其的《讯问笔录》中,刘敏的出现场景变为,“我听到有人敲我家院门,敲了有十几声后,我又听到撞门的声音和刘敏骂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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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俊奎则试图为妻子分担施暴责任。2012年7月7日的《讯问笔录》中,其称,“我把刘敏打伤”,“李媛拿了把菜刀在刘敏身上乱砍,刘敏从我媳妇手里把菜刀夺下,我怕刘敏砍我媳妇,我就上去抢刘敏手里的菜刀,我从刘敏手里把菜刀夺下来,朝刘敏的脸上砍了一下,刘敏身上流了好多血。”当日的第二份《讯问笔录》中,他则改口称,刘敏脸上的伤是“李媛用菜刀砍伤的”。在该笔录中,原又出现前后矛盾的讲述。警方问,“你和刘敏在一起是怎么撕扯的?”原答,“我们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打对方。”警方又问,“你动手打刘敏了吗?”原答,“没有,我只是挡住刘敏不让他进我的屋里。”7月19日,原在《讯问笔录》中又称,“我在刘敏后面拽刘敏,和刘敏相互撕打。”但到11月22日的《讯问笔录》中,又改为“刘敏一直踢我打我,我就一直拉着他没有动手。”

李媛、原俊奎前后矛盾的对事实的还原让人眼花缭乱。

为自由设骗局惹众怨

刘敏的伤情先被鉴定为“轻伤害,不排除重伤害”,后被鉴定为“重伤害”,案件性质也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李媛被拘留。

刘敏说李媛的弟弟李安龙与他妻妹刘俊红协商,以赔偿30万元医疗费换取谅解书,并且是先付款后放人,对方答应了,“我信以为真就顺手签了字,但没想到又是一个局,李安龙拿到我的复印件以为骗局得逞,30万元分文未付便设法把被拘留的李媛放出。这让参与调解的父亲刘新盛及妹妹刘俊红十分难堪。”

刘俊红于2012年8月5日写的一份《证明材料》称,“双方一致同意以30万元调解此事”,“其实,我们并没有收到钱款”,“刘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派出所被指丢了证据

和解作废,诉讼成为惟一选择。案件从公安移送检察院、法院,刘敏在此过程中发现了蹊跷之处。庭审中,刘敏发现,李媛砍他的尖刀成了菜刀,犯罪现场的勘察记录案卷中竟然没有了,能说明犯罪现场的照片也被公安人员“丢失”了。

刘敏说,“现在案件的主要问题在刑警队和派出所。案发后,警方接警到现场后是拍过照的。但第一现场的照片至今不予提供,刑警队说派出所把照片丢了,重要证据说丢就丢了吗?砍人的尖刀至今没有追查,派出所只提供一把菜刀,尖刀伤和菜刀伤能一样吗?”就此情节,记者曾向侯马市公安局提出采访相关办案单位,但未被允许。

另一个让刘敏无法释怀的情节是,开庭后,李媛被逮捕,但当时将自己抱住任妻子行凶的原俊奎却未受到任何处罚。他先后向侯马市检察院、刑警队、派出所递送有关请求追加原俊奎为共同犯罪嫌疑人的报告,但相关部门只认定李媛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开庭时的各种证据材料,已相互印证,一致地证明了原俊奎帮助李媛行凶。如果不是二人合力,一个女人能前后左右砍我八刀吗?”刘敏希望,侯马市的执法部门能够尽快为他主持正义。

律师直指办案存疏漏

就刘敏因房屋纠纷受杀害一案,记者就案件情况咨询了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永建律师。

李永建说,纵观本案可以看出,当事双方本是因为房子权属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范畴的问题),没有妥善通过法律途径或诉讼解决,进而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造成今天这样尴尬局面。这令人感到遗憾和惋惜,但更让人遗憾的是,在事件发生后,司法部门没能依法、透明、尽职执法,导致案件在司法部门久拖不决,同时带来双方的不断纠结和缠诉。比较明显的是,在案发当天,公安机关作为定案第一手证据的现场固定证据、拍照勘验应及时保存。同时,没能及时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判断,把本属于刑事案件的本案以治安处罚草率结案;没能及时对当时在场双方以及现场目击者进行调查取证,使一些重要口供等关键证据之后形成反复。其实,对于查清双方争议的作案工具,从法律上讲也并不困难,因为可以从伤口的形状、形成、特征来和凶器对比,同时还可以对刀上是否有血迹以及和受害人血迹是否相符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中并没有看到侦查机关进行这样的工作,令人不解!再有重要的一点,如果在本案发生中嫌疑人的丈夫在嫌疑人用刀实施伤害之前就死死抱住受害人,对受害人进行控制实际上是对受害人实施了共同致害的行为,对致害结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故意犯罪之嫌。同时也希望司法部门在本案今后处理中,能够深入细致查明案件事实和真相,亡羊补牢,维护司法公正。(商务时报记者:张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