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 10:41
打击民间借贷乱象 还借贷市场阳光化
规范民间借贷,应建立健康有序金融市场!政府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大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
第一,银监部门应对全市的民间借贷现象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加强对从事“准金融业务”的典当行、投资担保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强对其业务及从业人员的管理,以防担保机构因业务不足,或追求高利从事贷款业务引发风险。
第二,还需拓宽民间融资渠道,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市场规范运行。
第三,要高度重视民间高息借贷及其存在的危害,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依法借贷,稳健经营,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从源头上防范民间借贷的法律与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