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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21:59

山西医科大第一医院:是救死扶伤 还是草菅人命

 2013年4月9日9:00左右,刘建生主任查房,心率110次/分,指示心率偏快入量不足,可适量加用胶体液,家属根据医生刘宏处方医嘱,在山西医科大第一医院门诊,购买(羟乙基淀粉130)一袋500ML的注射液,(发票号01505892购买时间2013年4月9日9:17分)。

  9点40分左右护师输入羟乙基淀粉后,白书青随后出现胸憋,气急等症状,家属反复数次询问主治医生刘宏与护师,是否为药物过敏反应,主治医生与护师都异口同声说不是,护师拔出此路液体后情况有所好转,因左肺呼吸音减弱申请呼吸科会诊,建议化痰凭喘,复查胸片没有明显异常。

  从2013年4月9日上午9:00至晚上8:30这段时间,山西医科大学医生共进行了七次会诊,医生都说死者白书青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在七次会诊期间医科大各个主治医师并没有来看望死者白书青。死者于晚上20:00点左右呼吸循环衰竭,导致延误病情,错过患者治疗的最佳时期,导致死亡。

  此事发生后家属陷入极度悲痛之中,要求主治医生说明情况以及死亡原因,院方没有统一的意见,通过与主治医生几个小时的沟通,死者家属要求见院方领导给予我们说法,最终院方也没有安排见面,导致死者家属沉寂在无比悲痛之中。

  二、记者接到死者家属投诉赶往死者家中了解情况,随之去山西医科大医院进行采访,记者提出以下疑点:

  1、确认白书青是否在本院接收的治疗

  2、要求院方说明死者的诊断病因及死亡原因。

  3、死者在手术前诊断病因为肠叠套,手术中却发现是盲肠壁肥厚;但是病理报告显示炎症,主治医生刘宏是否存在误诊?

  4、死者家属认为死亡原因主要是药物(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造成。请院方对此做出解释?

  5、据了解死者在2013年4月9日上午9点至晚上8点半左右呼吸循环衰竭之间,院方共进行七次会诊,但病情持续加重,院方为何没有启动专家会诊机制,为何没将患者转移至ICU,是否存在对患者重视程度不够,延误了病情,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截止目前院方并没有给予答复,死者家属一直在悲痛中度过,院方更没有补偿对死者家属等善后工作。

  说到医院应负的责任,作为局外人,我不好置评,就看葫芦僧届时如何来判断这个葫芦案。一个普遍的现象是,这属于一个产权不明分工不清责任模糊的社会制度。不出问题,这部机器似乎运转得很欢,一旦出了问题,就不知道上哪儿找毛病,更没有一个人来承担责任,除非你追到金字塔上面去,因为最大的权利,从三聚氰胺,到汶川地震,再到数不清的矿难与群体事件,无不如此。山西医科大医院官方声明,看上去义正词严,其实暴露出当权者对生命的漠视。如果说算不上医疗事故,那你有没有监管上的失职?有没有管理体制和程序上的漏洞?有没有责任心的问题?难道你没有表示道歉和遗憾的理由吗?无论是死者还是生者,都曾经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对待死者白青书的意外死亡尚且如此,对待其他弱势群体,可想而知。山西医科大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这样的庸医,类似白书青一样走着进去躺着出来的悲剧将会愈演愈烈。

  末了,我想说的是,与其说是医务人员草菅人命,毋宁说是医院对我们弱势群体的不在乎,拿我们的生命做实验。所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中国的法制社会来惩治这些庸医,还我们健康的生命,尽管那可能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我们希望社会各界能关注此报道,将我们的正义得到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