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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3 16:19

安徽省灵璧县不择手段强迫矿主签字搞整合

 

 
    灵璧县8月4日上午10点县政府矿山整合调度会上,雷斌副县长强调8月5号必须签字整合恢复生产,否则县政府收回矿权公开拍卖。
  
    灵璧县娄庄镇8月21日召开全镇矿山企业会议,会议由娄庄镇党委书记孙荣才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要求全镇矿山企业签字整合,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孙荣才书记说:昨天中午11:30朱县长召开虞姬乡、浍沟镇、娄庄镇紧急会议,主要是矿山整合问题,张曙光(宿州市市委书记)签署意见25号之前整合不到位,采矿权政府收回,然后按照采矿权期限退回价款。孙书记说:要尽快整合,要不尽快整合政府要依法收回矿权,如何整合你们自己拿意见。今天有几家同意整合的就整几家。
  
    面对不合理的整合方案矿主签了:公平、公正、合理同意整合,然后孙荣才书记说:这样签不行,必须重新签谁不签谁不准走。矿主们一听都下楼走了,孙荣才书记追到楼下硬逼每个人上楼签字,并说:叫我当书记下来请你可是滴,不是我说难听话,正好娄庄派出所张所长从大门进来,孙书记说:你不签意见现在走不出这院,叫派出所张所长再叫几个来,你签好然后再谈整合的事。再次到楼上会议室,孙荣才书记通过威胁、骂人、倒计时7秒签字,矿山企业被迫无奈都签字了。

  整合实施方案没有经过省政府批准就强迫矿山企业签字整合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的第五项第二条 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省级整合总体方案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矿区整合实施方案。整合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灵璧县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开发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就强制矿山企业签字整合,程序明显违规。
  
    2.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的第六项第三条 按照实施方案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灵璧县委、县政府、国土局通过停产整顿强迫证照齐全的矿山企业整合是不合法的。并且在6月25日下午全县矿山整合会议上,副县长雷斌发出雷人语言:必须按照整合方案执行谁上访就“逮谁、拘留谁”。

  违法发放、延续采矿许可证应关闭的矿山也参加整合
  
    依据国办发【2006】108号的第六项第三条 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予以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而灵璧县县委、县政府、国土局将下面应该关闭的矿山企业参与整合:
  
    经济开发区的叶庙山矿区(灵璧县兴达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全县唯一保留不参与整合的企业,矿区南离住灵73826部队军事禁区工事围墙不到100米,北临经济开发区,此矿区是2006年被灵璧县政府要求关闭(灵政办【2006】13号文件),部队的工事围墙也被炸得支离破碎,开采至今一路绿灯。违反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文件,皖政【2005】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国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坑道、工事轴线300米内和以口部为中心的半径300米内为国防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可以正常生产、生活,但不得危害国防工程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第十四条  禁止在国防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探、采石、采矿和非法采伐林木等危害国防工程安全使用效能。一个8年前就该被关闭的矿山,从2009年起国土局又4次为该矿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即便他们本事大,2006年6月20日下的文,开了3年到2009年矿权整合时也该关闭或者整合到别的地方去,从2009年8月21日至今国土局又发了4次采矿许可证,(1)2009年8月21日-2011年8月21日(2)2011年5月11-2011年8月21日(3)2011年9月8日-2012年9月8日(4)2011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6日变更矿区范围逃避越层越界的处罚,在采矿权还没到期就变更采矿权时间。反反复复变更矿区范围和采矿权期限(采矿权在到期后才可以延续采矿权期限,有限期内不能变更采矿权期限),属于严重违规。2011年由于修建泗许高速,丁汪山与叶庙山整合,在这次整合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按照《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5号)文件精神,对整合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登记机关应本着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的原则严格审查,确保一个整合矿区一套生产系统。而这次兴达公司整合后一个采矿许可证有2个矿区,这两个矿区相隔近千米,并且分布在两座山上。后由县政府上报为省级整合示范点并获批准,并套取国家整合资金120万元,省国土资源厅在审批上也存在严重违规。矿山整合后,国土局没有尽到监管、督促兴达采石公司及时对丁汪山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导致8月6日淹死一名小女孩,私下赔偿18万元,国土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兴达采石有限公司最终变成了全县唯一不参加整合的矿山,并且已经恢复生产。

  人为操纵矿山整合方案
  
    全县42家矿山企业整合为6家,本应该根据矿山的规模、投资比例来整合,或者按照全县矿权总数的比例来整合,而这次整合后的6家矿权分布在:1、经济开发区一宗,不参加整合。2、虞姬乡1宗,为虞姬乡辖区内3家企业整合组成。3、娄庄镇1宗,为辖区内10家矿山企业整合组成。4、浍沟镇1宗,为4个乡镇(浍沟镇、灵城镇、夏楼镇、高楼镇)6家矿山企业整合组成。5、渔沟镇设置1宗,为辖区内8家矿山企业整合组成。6、朝阳镇设置一宗,为辖区内14家矿山企业整合组成。这次整合最少的一个矿山企业整合为一家,最多的十四家矿山企业整合为一家,整合比例严重失调。

  同样的矿山不同的待遇
  
    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开发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予以恢复生产。没有通过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能恢复生产,进入常态化管理。(为什么叶庙山矿区在2013年7月8号在付县副雷斌签字后就开始生产了,其他矿区都在停产等待验收。这说明什么不是官商勾结吗?是谁在给他们开绿灯。)
  
    据介绍,安徽省灵璧县这次矿山整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法、违规事件,官商勾结、欺上瞒下,在近五个月的停产过程中很多矿主已身负巨债,现在连家都不敢回,可以说无家可归!希望在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领导下,能有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证此事,给灵璧县矿山企业一个公正、公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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