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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17:17

邓琼南发旨 打击贪污腐败

 ——2011年2月24日在深圳市盐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九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法院院长 邓琼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35件(含上年旧存109件),审结5642件,同比分别上升61%和58%。在工作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上诉案件发改率仅2.6%,实现连续四年大幅下降,结案率为95.1%,居全市法院前列,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260件。

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3件279人,同比分别增长2.8%和3.7%。依法从严打击抢劫抢夺、聚众斗殴、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强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认真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救助和安抚工作,减少社会对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5%。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全年无抗诉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实现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60件,同比增长210%。坚持调解优先,建立健全“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法官助理、法官、主审法官三级调解工作模式,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50.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充分发挥司法对经济生活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积极稳妥审理涉及生产经营投资领域案件,依法审结涉及股权、金融等商事纠纷案件274件,涉及标的1.32亿元,调解196件,调解率达71.5%。积极审理城乡结构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暗径东村26名村民诉深圳市暗径股份合作公司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系列案,营造良好城市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加大审理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件,调解36件,调解率为90%,支持和保护自主创新。

支持和监督并重,协调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又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7件(其中,上级法院指定管辖1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件。高度重视行政案件的和解工作,在认真查清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工作,行政案件的和解撤诉率达52%,有效维护了行政关系和谐。积极支持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主动走访、上门授课、举行研讨会、发出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蓝皮书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二)积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创建“社会建设和管理制度创新先行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官进社区”制度,选派24名法官及法官助理进驻全区22个基层社区和4个警民联调室,通过法官参加社区居民论坛、为社区居民上法制课、上门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服务基层,实现社区纠纷“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积极创新基层矛盾化解方式,与深圳市拖车协会合作,探索实行“协会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处理模式,快速、高效、便捷处理物流运输纠纷;在区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积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区司法局合作出台《关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规定》,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制度化安排;设立“盐田区人民调解驻区法院工作室”和审前调解中心,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全年共通过社区调解、审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化解纠纷53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33%,有效维护了基层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积极落实社会管理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认真做好初犯、偶犯及未成年犯等特殊人群的教育感化及跟踪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管理职责,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区建设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依法驳回当事人要求撤销区公安分局、区租赁办相关处罚行为的诉讼请求,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妥善处理重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注重辨法析理和依法疏导,避免矛盾激化。积极推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注重保障民生,从源头减少社会对抗。一年来,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3件次,共计缓、减、免交诉讼费7.47万元;依法对5件案件的11名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13万元;快速、高效审结涉及医疗、住房、就业等关系民生案件172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56%;为劳动者追回欠薪2500万元,同比增加13%;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272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7139万元,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自动履行率、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和解率等项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基本实现“无执行积案法院”的目标,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积极拓宽社会管理工作渠道。充分发挥司法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为区有关部门处理涉及东部华侨城的“6·29”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定期走访辖区银行、医院、物流等纠纷多发、易发行业,为避免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着力促进法治城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制度完善,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向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纠纷的司法意见和建议。着眼于预防,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年共报送“情况反映”21期,有11期受到重视并被采用。

(三)大力加强法院规范化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着眼于司法公正和廉洁,全面加强法院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基本构建以激励与约束为主导,以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为保障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手段先进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目标,公正廉洁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涉诉信访明显减少,申请再审率、信访投诉率全市法院最低。

全面加强法官权力约束管理。坚持实行《关于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情案、关系案由监察部门跟踪监督,杜绝违法办案。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及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代表旁听或观摩庭审。实现全部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审判过程置于透明、公开状态,通过阳光审判实现阳光监督。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案件评查规则,对审结案件随机抽查,评查案件519件,同比增加160%。强力推行案件归档互查制度,强化法官责任,确保案件质量。

全面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加强对法官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连续五年坚持实行指纹考勤、网上记日志和月度量化考核。强力推行责任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法官,每季度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审判绩效考核,自主开发建设全省领先水平的审判绩效电子考核系统,基本实现法官工作绩效管理动态化,大大提高了监督管理的科学性、严密性。

全面加强信息化应用管理。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信息化设施的更新改造,用现代科技手段管审判管执行管队伍,实现了行政办公无纸化,文件流转、领导批示、行政后勤服务均在网上进行,工作进度可随时查看,历史文件可随时查阅;审判监督全程化,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到评查、统计各个环节,均在诉讼信息系统内运行,院领导、案件评查人员可随时查阅,实时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及处理情况;档案管理电子化,通过电子档案查询平台,审判管理人员可以全面了解案件信息,当事人可便捷申请查阅相关案件材料。

(四)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密切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通过法官进社区、下基层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干警走近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开展“想干、敢干、快干”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加强纪律作风检查,采取及时提醒、明察暗访、督促整改等措施强化作风养成。在“双百”竞赛活动中,我院被评为深圳市“百优优秀示范处室党建工作示范点”。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的“软实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深圳首届合唱节”等各类文体活动,开发建设全省法院首家多媒体展馆。大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坚持每周一下午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安排年轻法官挂点社区及轮流到巡回法庭值班等方式,提高年轻法官对基层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专家型法官、高层次司法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法官接受高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切实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集中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开展廉政主题讨论,在院内墙壁悬挂廉政格言,在干警案头放置廉政警句,使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上时刻警醒。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对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重点部门、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和重点预防,筑牢干警廉政防线。

(五)认真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始终摆正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认真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认真按照人大对我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改进。坚持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主审法官负责制改革实施情况、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情况。高度重视人大的反馈意见,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主审法官负责制改革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专门召开总结座谈会进行消化和吸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支持与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加强两院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积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认真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成立专门联络小组、刊发联络专刊。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代表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代表建议条条有答复,代表关注案件件件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回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加“直通车”接访活动,接受代表的现场监督和指导。积极协助区人大组织行政机关首长旁听典型行政案件审理,支持和配合人大相关工作开展。

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依法聘请司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10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25%。切实加强司法公开制度建设,通过电子屏幕、法院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审判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逐年增多,审判难度不断加大;个别法官缺乏应对敏感复杂情况的意识和能力,服务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审判执行任务不断加重,结案压力逐年加大。对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同时也恳请区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二、2011年的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区“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积极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

(二)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服务和保障民生。

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完善便民措施,让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建设,完善诉讼档案查阅平台,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评估、评查及流程管理制度体系,成立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对各诉讼环节的统筹协调,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四)强化接受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畅通与新闻媒体沟通渠道,主动发布工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作为全市机关“双百”竞赛活动示范单位,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平时、重在争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落实反腐倡廉措施,管好、管住易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建设繁荣、稳定、平安、和谐盐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