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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12:00

雅居乐官商勾结、操纵土地拍

最近,在网上公开悬红500万元对法院反腐败的港澳商人陈浩唯称:有足够证据相信,香港上市公司雅居乐(股票代码:3383)操纵土地拍卖,涉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中山中院假摇珠,中山法院、人大、政协、检察院颜面无存,声誉扫地;中山中院违法执行将其拥有市值10多亿元土地使用权,以低于市价4.7亿元进行拍卖,上下其手予以“依法剥夺”。

从雅居乐国内全资公司中山市雅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案件:(2012)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号材料中发现,确实有理由相信其事实的存在,值得大家思考和推断相关的现象。

中山中院声称土地拍卖“阳光执法”、合法有效

现今,中山中院一篇《中山三乡镇鸦岗村332亩商住地拍卖4.7亿 该案走完全部司法程序,中山中院依法“阳光执行”》的文章,仍然高挂其官网,并有多家网络媒体予以转载。随时搜索、百度可查。

2011年9月15日拍卖当日,由于是中山法院系统迄今标的最高的土地拍卖,中山中院还邀请多家新闻媒体,中山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市领导见证和监督拍卖。

《中山商报》在 2011年9月16日其新闻报道,标题“神秘人4.7亿拍下332亩商住地”中说:“9月15日下午,位于中山三乡镇鸦岗村中心围221334平方米(折合332亩)的土地使用权以47432万元起拍。最终,被一位8号神秘竞拍者以底价获得。据了解,此块商住用地拍卖,是中山法院系统最高标的的土地拍卖。当天下午,由于是中山法院系统迄今标的最高的土地拍卖,拍卖方还邀请到中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竞拍开始后,拍卖师第一次报价47432万元,现场8号竞拍者当即举牌。随后,在长达1分钟的时间内,再没有竞拍者举牌。在毫无竞争的情况下,该地块使用权由8号神秘竞拍者拍得”。

雅居乐竞拍得土地,为何以神秘人自称,不敢公开面对股民

到底神秘竞拍者是谁?中山中院此番土地拍卖有何内幕?据了解,当日竞拍者只有两家:中山市雅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雅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雅诚公司系雅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企业法人代表均为吴小平,均属于香港上市公司雅居乐在国内的全资企业(下简称雅居乐)。雅居乐为香港上市公司,有幸以底价竞拍得332亩土地,为何不敢公开面对股民?从法理上讲:当日竞拍的两家企业实际为同一竞买人。根据拍卖《标的简介》少于两个竞买人不得举行拍卖会的规定,当日中山中院是违法拍卖,欺骗了中山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市领导,“阳光执法”只是做秀而已。

中山中院假摇珠,中山法院、人大、检察院声誉扫地

当陈浩唯土地被拍卖、还在不知所措之时,由于竞拍者雅居乐与上海康大房地产公司段新忠之间暗箱操作,土地拍卖后的资金分配问题,因分脏不均、出现争议,雅居乐吴小平一纸诉状将上海康大房地产公司、中山市康大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广东高院,终于揭开了此宗中山中院土地拍卖交易中的巨大黑幕。

 

图:拍卖土地资金分配表,由陈浩唯提供

广东高院案号:(2012)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号,雅居乐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原告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内容显示公平的《资金分配方案》。2、依法责令俩被告立即按照人民币22532万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资产、债务包节余款,并返还合同诚意金性质的借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22632万元。

雅居乐2009年9月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表示:雅居乐负责启动(中山中院)涉案332亩土地的相关司法拍卖程序。今后拍卖款不足21580万元的部分,由雅居乐补足;拍卖款超过21580万元部分,归雅居乐所有。从《合作协议》的内容,足以令人相信,中山中院、雅居乐存在官商勾结,操纵土地拍卖的黑幕。

图:《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陈浩唯提供

雅居乐2011年6月1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之特别约定项下明确表述为:“鉴于标的土地已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并将委托中山市新康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市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昊拍卖有限公司发布联合拍卖公告进行拍卖,拍卖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15日,下午3时”。显然是中山中院假摇珠违规操作。

但是,中山中院在2011年8月16日才邀请市人大代表郑炳照、郑兆芬,市政协委员容月红、检察院等市领导,见证和监督摇珠公选拍卖单位并签署意见,那么,为何雅居乐在2011年6月18日已经预先知道摇珠公选拍卖单位的结果;为何预先知道中山中院土地拍卖的时间定在2011年9月15日,下午3时。

从《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内容,可以说明中山中院假摇珠、拍卖单位系内定的。中山中院涉案法官还胆敢邀请中山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市领导亲临参观、见证和监督,并要求人大代表为中山中院其名为“阳光执法”,实则暗箱操作、官商勾结的土地拍卖行为,进行签署意见,以示合法。中山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市领导颜面无存,声誉扫地,被中山中院涉案法官、雅居乐玩弄于股掌之中,成为笑话,请问,如何向中山市政府、中山市人民交代!

中山人大代表郑炳照、郑兆芬,政协委员容月红于2011年8月16日应邀见证摇珠公选并签署意见。图片来自:中山法院网

雅居乐、中山中院官商勾结、操纵土地拍卖

2013年12月17日,广东高院对案件进行了庭审(有录像),陈浩唯旁听,当审判长问雅居乐代表律师,土地拍卖了4.7亿元,凭什么要返还雅居乐2.2亿元。雅居乐代表律师说:“凭我们(雅居乐)的关系,难道被告有本事自己拍卖土地吗!没有我们(雅居乐)的关系,中山中院怎会拍卖土地,说白了,就是那么回事”。雅居乐律师的态度虽然嚣张,但间接说明中山中院参与其中,操纵土地拍卖,违法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显而易见,中山中院该土地拍卖,是无效的。

陈浩唯说,如果中国连法院都不讲法,谁来保护港澳商人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作为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陈浩唯坚持相信中国系有法律的,守法维权。现已委托律师进行向广东高院提起执行申诉,并对雅居乐、中山中院涉案法官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举报,提起刑事控告。陈浩唯亦持续将雅居乐、中山中院官商黑幕,相关案件进展,陆续在网上发布,让媒体大众监督,促进中国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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