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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15:34

乐投壹佰响应整治P2P行业非法融资专项整治活动

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宣布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将集中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网贷类、代客理财类等行业。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各类非法集资案件累计187件,集资人27.5万人,涉案金额351.8亿元。在P2P领域,截至2015年1月,北京共有18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包括经营困难、诈骗、跑路等现象,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构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经市政府批准,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在已经爆发非法集资的案件中,P2P属于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处非办数据显示,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其特点是,有一些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揽客演化而来,以开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触碰非法集资底线。2013年11月份央行人士对P2P的经营业务首次划定了几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明确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此次非法集资行动将“资金池”列为重点整治之一,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已经或正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必须立即停止,并及时退还已吸收的公众资金,拒不退还的,按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因此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凡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那么,什么样的P2P涉嫌非法集资呢?

    简单来说,以下三类平台需要警惕:一是通过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二是通过关联公司在平台发布虚拟借款项目,虚假的借款信息,把平台视为“提款机”。三是采用借新还旧似的“庞氏骗局”的集资模式,依靠平台发售的所谓“新人标”“月月宝”“季盈宝”“定存宝”等理财产品的形式,建立“资金池”,其中不乏某些知名度较高的网贷平台。

    因此,凡是通过违规操作、虚假宣传,设立资金池、利用虚假项目等方式,打着高收益的幌子,实际进行非法融资的行为,都将会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对象。本次整顿活动针对非法集资活动职业化、手段翻新等趋势,要创新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建立打非监测预警平台,加强监测和警示。

    乐投壹佰做为北京市金融局指定互联网金融创新平台,始终秉承只有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客观才能净化杂乱无章的网贷行业。乐投壹佰清晰的定位信息中介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成本低廉的融资服务;为投资人营造安全的投资环境。乐投壹佰与北京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一道,在北京市融资业担保协会监督指导下为北京市P2P行业的合规、合法运营,净化网贷市场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