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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11:41

百度盗播乐视作品被判赔36.2万元

  记者近日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获悉,乐视起诉百度应用平台盗播其《山楂树之恋》、《神断狄仁杰》、《画皮》等17部影视作品取得胜诉,以上17部影视作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百度需向乐视赔偿36.2万元。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百度公司为商业获利目的,通过奖励基金、分成等方式,鼓励开发者设置链接,再通过框计算技术,使得公众在百度应用平台能够观看涉案电视剧,百度公司上述行为的实质是将应用开发者的服务器作为自己的远程服务器,将开发者的视频资源作为自己的视频源像公众提供,属于作品提供行为。百度公司侵犯了乐视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权。

  本判决认定百度应用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从其性质、目的分析,不仅仅是个平台功能,公众在百度应用平台能直接观看涉案影视作品,网页未跳转至视频的源网站,实质性替代源网站提供影视作品。业内资深律师认为,认定百度侵权的关键:一是百度公司和应用提供方存在合作关系;二是百度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提供”行为。

  法院判决显示,百度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36.2万元。

  对此,有律师称,经过多年的发展,盗播的形式已经多样化,包括这种合作盗播的形式,目前盗播的问题急需司法的探索和实践,为行业良性健康有序的发展指明方向,而此次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做出了正确的司法引导和论证,让一些盗播平台明确了侵权的红线,有利于视频网站健康发展。

  该律师还指出,从快播事件可以看出,目前政府打击盗版的力度越来越强,因此以上网站的盗播行为,一旦被监管层发现或将面临巨额的监管处罚。业内人士还称,去年快播因违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遭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快播事件无疑是给市场打了一针强心剂,因此一些已经有盗播的平台应该悬崖勒马,及时停止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