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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 12:02

天涯论坛:上蔡县被征地农民和开发商的网上论战

  尊敬的每一位中国公民、领导、各大媒体:

  我是河南省上蔡县重阳社区尚堂二组村民,刘氏三家.2013年6月1号,实拍开发商雇用黑社会袭击我们.在开发商没有任何征地的手续下强占我们十亩可耕地.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其私自抢挖,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

  2013年6月1日,刘氏三家刚种上秋作物,开发商(姜海涛,石根)雇用黑社会百十余人,带着挖掘机强行挖刘氏三家的可耕地,刘建全的爱人(李会珍)及父母上前阻拦,被雇用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在反抗的过程中李会珍至伤(在上蔡县协和医院治疗),直至围观人报警.民警出警后,挖掘机才停止施工.被雇用人员才松了手,但仍在施工现场徘徊.民警走后他们照样打闹.这样持续打闹两天.

  后来在开发商的蒙骗过程中没有达成协议.7月9日上午开发商带领百十余人和挖掘机突袭强挖进行破坏.刘建全刚到地里准备报警,被开发商的弟弟(姜海洋)摔了手机,对其进行殴打,在赶来的刘建新在反抗的过程中被他们打倒(在上蔡县人民医院住院)惨不忍睹.

  到了下午两点,刘建全的岳母去看望外孙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的暴力致伤(在上蔡县协和医院住院).刘建新的妹妹(刘巧玲)在与他们争执中,被他们扒光衣服,身上的金项链,戒指一抢而空。民警到了以后才停下来.

  他们野蛮暴力征地,不把百姓的生命当回事.还扬言说他们有市里领导撑腰.难道说有钱就是法吗?

  中央领导多次要求杜绝违法违规征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道就是这样对老百姓的吗?土地是农民的口粮来源,没有任何手续,没有达成,开发商私利强行剥夺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与法无俱,真理何在?

  靠种地吃饭的老百姓被开发商毁了玉米,可耕地也被他们挖的不能种,还把老百姓打伤,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希望有观部门观注.

  每一位有正义感的尊敬市民,请您们给我一份伟大的支持.

  每一位尊敬的政府领导,请您们替我们主持公道.

  办事处与开发商官方回应:重阳社区建设事实真相

  重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根据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驻发【2011】25号和上蔡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上发【2011】18号要求,依据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函》豫土综治办函【2009】4号精神,重阳办事处提出申请,2012年上蔡县组织编制了《上蔡县重阳街道办事处新型农村社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该规划得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政文【2012】155号)正式批复,2012年6月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豫土综治办【2012】10号)备案。该项目于2012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

  重阳社区建设用地征用,于2012年5月开始启动,第一批征用尚堂村二、三村民组土地共237亩。全部征用结束,现只有二组刘建全、刘建新兄弟俩的土地至今未征用。

  兄刘建新,男,40岁;弟刘建全,男,38岁,尚堂村2组人。1998年土地双调时,刘建新兄弟一家共有8口分地人口,刘家共有土地8.8亩,其中小块地1.6亩已同意征用,大块地7.2亩未征用。

  自社区建设征地以来,尚堂村村、组干部及社区建设指挥部人员,亲自找刘建全一家人商谈征事宜,有时白天去、有时晚上去、有时电话联系。当时他们提出:一是自己的地块自己建房。二是如果征我的地,需每亩地换一套住房。由于他们提出的条件,超出了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范围,无法答复。为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本着双方都能接受的原则,先后邀请刘光辉等13位刘的亲戚、朋友和尚堂村知名人士帮助做刘家的思想工作,结果没有一人能做通工作。

  目前,由于刘家的土地不让征用,四周的建房及道路建设已经完成,唯独刘家的地块留在其中,严重影响到社区建设。

  为解决刘家土地的征用问题,尚堂村委和社区建设项目部同刘家先后提出以下几种方案:

  1、根据刘建新的要求,愿在社区内承包楼房建筑工程。通过协商,社区项目部同意在社区建设统一规划管理的前提下,承包给刘建筑工程。项目部姜海涛先后给刘建新一幢七层三单元楼房建筑施工图纸一套和两层六户连体楼房建筑图纸一套,刘建新把图纸取回后,称前期垫付资金不足,无力承包。指挥部承诺:如刘承包工程,由于资金不足,可为刘建新提供资金帮助。几天后,刘反悔,把建筑图纸送回项目部。

  2、刘建全提出:愿意种地,让社区项目部为其找一块地,同等亩数置换,但刘建全非要指定具体地块,不同意村委为其协调的地块。在其指定地块内的种地户不同意,此种意见达不成一至。

  2013年6月2日上午,办事处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长、尚堂村支部书记一起同双方见面,让刘建全审阅了社区建设用地的省、市批文复印件,要求在政策许可的框架下,通过协商解决。后来通过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

  几天后,刘提出全家共有9.9亩土地,土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另外双方发生争执时刘家损失2万元,要求施工方赔偿。据二组组长称:1998年土地双调时刘家共有8口分地人口,二组人均土地1.1亩,刘家的土地应为8.8亩。为使土地征用工作顺利进行,施工方已经愿意多出1.1亩地的补偿款,同意按刘提出的9.9亩计算补偿款,同意补偿因发生争执给刘造成的损失。

  另外刘建全提出:一是第一次发生争执时损失了2万元款,施工方也要给予赔偿;二是刘建全为此事找报社记者送礼花费关注此事,花费10万元钱,也要施工方给予补偿。两项补偿共计12万元,正在进行调解中。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为了上蔡的新农村事业,我们日夜赶工,根据国家政策和政府意见,我们不敢大意,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打造合格的新农村,老百姓满意的新农村。偌大的一个社区,因他们一家的阻挠,至今我们无法正常施工。我们不夸张、不掩饰,也不推卸责任,有错我们就立刻改正,遇到恶意阻挠新农村工作进程的我们也是绝对把工作做扎实,做充分,做好一个让群众满意的社区。把所有的事实公示于众,请群众监督,请到社区施工现场考察核实,请各大媒体监督,请各级领导监督。

  被征地农民再次披露: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办事处关于“重阳区建设事实真相”的报道纯属谎言.目的是为了蒙骗上级领导。

  各大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

  一、占用农民几百亩的基本农田显然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威严.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由国务所审批.而上蔡县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谎称已经通过根本不存在的(豫土综治办[2012]10号)备案,来蒙骗广大网民.占用几百亩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基本农田来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进而为一些不法商人谋利.全然不顾老百姓血和泪的伤感.这难道不是损毁党的群众路线.不是强盗行为是什么?

  二、当地政府同刘氏兄弟商谈条件的报道也是颠倒黑白.刘建新要求承包工程的想法确实存在,然而当地政府把整个工程承包给某些商人,开发商又层层转让,到刘建新这儿一算不但没利可图弄不好还要赔钱,这样的条件刘氏兄弟能接受吗?关于刘建全提出调整土地一事,当地政府在其它行政村给他调出一块地这是刘氏当然不能接受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面对不法商人的淫威,加上当地政府的保护伞作用,刘氏兄弟作为弱势群体能和他们抗衡吗?结果只能忍受痛苦、退让......

  三、关于2万元经济损失的报道.为什么是一带而过?其实当地政府及不法商人最清楚是怎么回事了——由于他们的强盗行为、刘氏兄弟及其亲属实施了正当防卫。反抗致使“强盗们”纠集百十号社会上的混混对他们大打出手更有甚者刘氏兄弟家一位女性亲属的衣服竟被他们光天化日下扒光、抢其手饰,简直禽兽不如,老百姓遭受的肉体及心灵的伤害、他们不应该赔偿吗???

  四、关于刘氏兄弟在10万元雇佣新闻媒体之事纯属编造.刘氏兄弟只是称如迫不得已,花10万元找律师同他们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是向有关媒体行贿.

  综上所述,当地政府打着国家要搞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宣称打造群众满意的新社区,而实际实施的却是公然对抗法律,强买强占农民基本农田的强盗行为!!刘氏兄弟作为农民的一份子,怎敢讹诈浑身“利刃”的不法商人及当地政府......光天化日之下,为强占农民土地对老百姓大打出手,他们认错、赔偿了吗?我们把这些他们所谓的“合法化”的行为公之于众,就是章然法律的尊严、农民利益的重要性!

  附注:敬请上级领导及各大媒体关注(豫土综治办[2012]10号)是否是关于涉案土地审批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