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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19:36

山西平定工商部门拖沓的背后是否有某种“深勾兑”?

近日,北京市工作的梁先生向本报反映:2018年1月29日,他向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实名投诉了一个挂着“中国石化”的牌子,却疑似假“中国石化”的加油站,并要求平定工商局消保股调查后给予回复,在漫长的等待中,他未看到平定县工商部门对事实、真相的查明。直到2017年3月14日,才有一个“已责令拆除”的简单回复。

工商部门是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监管骨干作用的国家希望所在,是唯一拥有超越行业性质、能够综合执法、并拥有几十年监管执法经验、几十万监管执法队伍的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主要执行者。然而,平定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门”好进,工作人员“脸”也好看,唯独“事”难办,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居然需要四十多天才能给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也有此规定。为何平定县的工商部门有法律却不遵守呢?

平定县工商部门的“高效”,可能是长期以来累积而成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困死你、堵死你、耗死你的庸政怠政之墙太牢固所致;也有可能是无良商家与无为行政存在着某种“深勾兑”,才让工商部门迟迟难以回复消费者。不管如何,平定县工商部门的拖沓和不作为,只会让消费者在维权路上被消耗得“血肉不在只剩无奈”。

他们完全有能力及时处理,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零,四十多天消耗的不是时间,是责任心。希望平定县有关部门严肃地区经济环境,彻底治理工商管理部门的渎职、不作为行为,别再让他们将“拖”字诀玩的这么“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