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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5 22:11

三亚市公证处公示

原标题:三亚市公证处公示

  我处已受理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对三亚和华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名下的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海坡村东侧的土地【《土地房屋权证》编号:三土房(1997)字第1047号】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征收补偿款(以下简称提存款)的提存公证。依据《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付提存款的函》[天府函(2018)173号]的函告,我处可依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征收补偿款给付三亚和华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经我处查明:该公司处于被吊销和银行账户被销户的状态;该公司只有两个法人股东,两个法人股东也都处于被注销和吊销的状态。现该公司向我处申请,因公司已无银行账户接收该提存款,特要求我处将提存款转到该公司的代理人陈泰新名下的银行账户代收。凡认为享有三亚和华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上述提存款权益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对我处将该提存款转到该公司代理人陈泰新名下的银行账户有异议的个人、法人和组织,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向我处申报其权利,逾期不申报,其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司法局综合办公楼,联系人:何凤菊,电话:88392053、88391318。                   海南省三亚市公证处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