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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8 09:12

缓刑期间不知悔改 收售赃物再获刑罚

原标题:缓刑期间不知悔改 收售赃物再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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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期间不认真接受矫正教育,竟收购赃物转卖获利。经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吴应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撤销原来宣告的缓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6月,吴应熊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缓刑期内,吴应熊不思悔改,在得知铁山区某企业有硫酸亚锡原料,经常有人从该企业偷盗原料获利后,他便从网上让人将偷窃的硫酸亚锡通过物流快递给他,他再卖出获利。

  2015年4月至8月,吴应熊先后8次通过物流快递收购并销售硫酸亚锡140余包,共720公斤,价值6.23万元。盗窃案发后,吴应熊被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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