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 海口海事法院查封公告
2018-04-09 09:02

海口海事法院查封公告

原标题:海口海事法院查封公告

  (2012)琼海法执字第32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成平凤与被执行人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日作出的(2012)琼海法执字第322-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海南狮城度假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内海南文昌狮城度假村高隆湾项目建筑物主楼即度假中心第二层、第三层房产和查封登记在其股东符传威名下位于文昌市清澜开发区高隆湾[文国用(2000)第WO3011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666.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三年。在查封期间,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对查封的上述房产权属及其他相关权利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8-66288597;联系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