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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09:02

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菏泽酒店实行临时最高限

原标题: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菏泽酒店实行临时最高限价

8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为助力办好第27届菏泽牡丹文化旅游节,菏泽市物价局在旅游节期间对菏泽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并于召开了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酒店客房价格政策提醒会。同时还对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在酒店客房价格政策提醒会上,菏泽市物价局对酒店宾馆经营者进行了提醒告诫。禁止宾馆在文化旅游节期间随意涨价、哄抬入住价格,价格涨幅不得超过菏泽市物价局制定的“菏泽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客房最高限价”。检查组将在花会期间进行市场巡查,对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销售客房的行为,物价部门将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要规范明码标价,要求酒店经营者针对菜品、酒水以及其他收费项目做好明码标价,保证标价清楚明了,禁止模糊定义单价,确保客人明白消费。不得有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酒店宾馆服务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微笑待人展现菏泽人民的精神面貌,维护好菏泽的良好形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菏泽市物价局对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收费实行计次收费。7座以下小型客车为10元/辆,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为20元/辆,电动四轮车为5元/辆,三轮车、两轮车为2元/辆。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为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同时要求运营单位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停车秩序,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齐鲁晚报· 记者 张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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