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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08:59

环保税开征

原标题:环保税开征

  4月3日,全省各市县区地税局陆续开出环保税完税凭证,标志着环保税开征顺利,“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

  为确保环保税在我省顺利实施,省地税局积极推动省政府成立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领导小组,该项工作被列为海南省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我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应税大气污染物的适用税额为毎污染当量2.4元,应税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为毎污染当量2.8元。

  全省各级地税、财政、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资料交接及纳税人识别工作,全省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545户。

  全省地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开通环保税咨询专线、逐户进行电话指导填写申报表等多种方式进行纳税辅导,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确保了环保税法的顺利实施。

  (材料提供:海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