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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11:09

场外期权迎监管风暴 衍生品与个人投资者说再见

原标题:场外期权迎监管风暴 衍生品与个人投资者说再见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谢聘

场外期权市场迎来监管风暴。10日晚间,各券商和私募机构收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自4月11日起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证券公司不得新增业务规模,存量业务到期自动终止,不得续期。继暂停场外期权期货资管产品备案后,监管部门再出重拳,全面封堵个人投资者参与场外衍生品的潜在“灰色地带”。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监管层出手,对于券商和私募的业务收入肯定有一定影响,但提前规范,有利于市场的长远发展。

场外期权市场迎来监管风暴

监管层已经盯上场外期权“灰色地带”,可能会重拳出击,这已是业界共识。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叫停比预期要快。

根据券商方面的消息,证券业协会创新部在10日晚通知各家券商,自2018年4月11日起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期权业务,证券公司不得新增业务规模,存量业务到期自动终止,不得续期。不过据了解,这次窗口指导为暂时措施,细则要待新规出台后按新规标准执行,但目前新规出台具体时间未定。

场外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是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或者中间商的撮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场外期权以机构参与为主,券商、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私募等是主要的参与者。这次受到监管的,主要是券商和私募两种机构,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场外期权业务依然可以进行。

封堵个人投资者绕道通道

华龙证券重庆营业部高级投顾牛阳表示,监管层此次出手,或是为了封堵个人参与场外衍生品的潜在“灰色地带”,进一步规范市场、防范风险。事实上,监管层早就一直高度关注个人投资者参与场外期权业务的风险,此前已对场外期权市场进行了一轮有针对性的核查行动,调查私募拆分份额卖给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早在2013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第十二条中便规定:证券公司交易对手方应限于机构,包括专业交易对手方和非专业交易对手方。2017年9月2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适当性管理的通知》,要求风险管理公司不得与自然人客户开展衍生品交易服务。

由于个人目前无法直接参与场外期权,但个人投资者往往又受到加杠杆的吸引,于是相应出现了一些变通方法,比如可以通过机构或者产品的方式参与。通过产品参与,可以通过认购期货资管产品或私募产品份额,然后通过产品购买期权。通过机构的话,需要个人找一家资质满足的机构,一些私募基金便将参与场外期权的份额拆分,卖给多位个人投资者,甚至是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具体而言,就是个人投资者和合作私募签订“委托代持”协议,通过私募通道和券商进行场外期权交易。但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实际上并没有保障,投资者面临很大风险。

监管层不断出手,先是对投资范围涵盖场外期权的期货资管产品暂停备案,然后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从产品和机构两端,全面封堵了个人投资者绕道参与场外期权市场的通道。

券商和私募有一定影响

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以场外衍生品为代表的创新业务就日益火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4月11日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场外衍生品新增交易规模延续了近一年的增长势头。今年4月,证券公司开展权益类场外金融衍生品初始交易6220笔,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规模新增1049.55亿,环比增长36.48%。期权交易集中度上升4%、互换交易集中上升1%,场外期权与收益互换集中度分别为88.09%、93.16%。

从业务集中度来看,4月场外期权业务新增规模排名前五的证券公司新增初始名义本金为564.99亿元,占本月场外期权业务新增总量的88.09%。5家证券公司分别是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设、长城证券。从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情况入手分析,商业银行、私募基金、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是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买方机构。以名义金额计,商业银行在期权交易中的占比达到31.47%,私募基金在期权交易中的占比达28.19%。

由此可以看出,券商场外期权业务市场集中度非常高。“对于券商来说,会减少部分收入来源。”牛阳分析,监管对于规模做得比较大的券商影响会较大。不过从整体来说,目前这个市场还做得不算大,提前规范并不是坏事。相对来说,受影响更大的应该是私募基金,特别是对一些策略比较集中在做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私募影响会比较大,操作空间被堵,今后只有改变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