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 居民生活气价拟上调
2019-01-16 17:59

居民生活气价拟上调

原标题:居民生活气价拟上调

具体方案

居民用气:

第一阶梯:2.06元/m3,上调0.08元/m3

第二阶梯:2.47元/m3,0.09元/m3

第三阶梯:3.09元/m3,上调0.12元/m3

非居民用气:

2.25元/m3,下调0.06元/m3

8月17日,渭南市物价局发布公告,9月5日召开渭南市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讨论改革计价方式,确定各阶梯终端天然气价等内容。届时将邀请23名听证人员参与,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更换燃气表费、维修费

公告显示,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渭南实际,参考关中周边地市价格水平,渭南市管道燃气居民配气价格确定为0.514元/m;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确定为0.704元/m。

居民用户建筑红线内按照法律规定由燃气企业提供运行维护成本及居民用户计量表到期更换费用已计入准许成本,核入配气价格之中,燃气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居民用户收取更换燃气表费、维修费、维护费等任何费用。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等于购气价格加配气价格。居民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福利院、养老院用气、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气以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居民采暖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

根据方案,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居民采暖用气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标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有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的由城市燃气企业与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协商确定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量比例,分别执行居民集中供暖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标准。

对方案意见和建议可送渭南市物价局

据了解,本次参与听证会共设23名,包括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相关部门4名、经营单位及利益相关方4名。

公民对《渭南市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送渭南市物价局,联系电话2935910,传真电话2935907。 华商报记者 康菲

渭南市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

居民用天然气

第一阶梯气价

非独立采暖户年用气量0~480m3(含),独立采暖(壁挂炉)户年用气量0~2000m3(含)

调整前价格:1.98元/m3

调整后价格:2.06元/m3

每立方米上调0.08元

第二阶梯气价

非独立采暖户年用气量480~660m3(含),独立采暖(壁挂炉)户年用气量2000~3000m3(含)

调整前价格:2.38元/m3

调整后价格:2.47元/m3

每立方米上调0.09元

第三阶梯气价

非独立采暖户户年用气量660m3以上,独立采暖(壁挂炉)户年用气量3000m3以上

调整前价格:2.97元/m3

调整后价格:3.09元/m3

每立方米上调0.12元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各类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即每立方米2.08元

非居民用气

现行2.31元/m3调整为2.25元/m3

下调0.06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