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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17:59

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乡风文明行动

原标题: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乡风文明行动

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保障,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施省委“五四战略”“一优两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乡风文明程度,促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建设,海南州委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海南州乡风文明行动的指导意见》,对全州乡风文明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是各族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行动,要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坚持结对联点帮扶措施,经常下乡走亲戚,做好乡风文明行动的宣传员、指导员、服务员和调解员,引导基层群众转变观念、树立信心,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

要大力倡导感恩奋进的价值理念,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倡导家庭忠诚和睦的价值观念,节俭办事的优良传统,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挖掘乡贤文化;要引导干部群众将亲情之孝延伸为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大爱。

要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好处,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革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要积极引导群众在红白喜事中自觉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宴请,做到能免则免、能简则简,不讲排场、不比阔气,狠刹不良之风。

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家族亲朋入手,发挥作用树立榜样,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积极倡导传承爱国感恩好风尚、忠诚和睦好家风、孝老爱亲好家规、崇尚简朴好民俗,引导弘扬传统美德,营造文明健康、向善向上的社会环境,做群众发家致富的引路人,乡村振兴的践行者。